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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0-04-27
活動與研習 : 八大民間團體發表聯合聲明--「環境教育法」應盡速圓滿通過

【新聞稿】

八大民間團體發表聯合聲明

「環境教育法」應盡速圓滿通過

 

面對日愈嚴峻的地球暖化及接連不斷的環境災害問題,推動全民環境教育以提昇民眾的環境認知及行動能力已刻不容緩,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聯同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野鳥學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社團法人台北市野鳥學會及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等八大團體、約30個民間組織、270間各級學校及超過千人連署呼籲:「環境教育法」應在周延、完善及多元漸進的精神下儘速通過!

環境教育學會與八大民間團體於今日舉辦的「『環教法一小步,台灣的一大步』環境教育法向前走記者會」中發表六點聯合聲明:一、環境教育是全民教育;二、環境教育推動應多元漸進;三、環境教育應融合在地智慧;四、環境教育應優質與制度化;五、環境教育能提昇環境素養,以及六、環境教育是永續社會的基石,並呼籲立法院傾聽民間的真實聲音,儘速於本會期通過「環境教育法」。

他們共同呼籲,環境教育是建造「永續社會、環境素養公民」的基石,強化多元跨領域參與、結合學理與在地智慧、串連中央到地方,連結政府與民間,共創制度、基地與計畫,建立多樣的專業度、吸收新血、贏得各界的尊重、促進社會環境公義。

「環境教育法」草案由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主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呈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審議通過,唯至今一直懸而未決。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表示,「環境教育法」草案自民國82年初擬提出以來,至今經歷漫漫17年,眼看著台灣經歷無數次嚴重的環境災害,而全民卻束手無策,「環境教育法」卻一再延宕甚至停擺。

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理事長王順美表示,環境教育是提昇全民環境認知、態度、價值與行動能力的關鍵要素,唯有透過全民的終身教育,包括學校正規教育、高等教育、成人社會教育及企業的在職教育等,才能共同學習、面對及解決當前及未來更嚴峻的環境考驗。

根據「環境教育法」草案,將設置環境教育基金推動環境教育工作,規定全國各機關、學校、一定以上規模的事業機構及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每一年都要安排所有職員、員工、教師、學生參加四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課程。未來並將對所有的環境教育人員、環境教育機構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辦理認證,以提高其品質並加強管理。

王順美表示,環教法的核心精神是促成全體國民的終身環境學習,希望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都要有完整的規劃、綱領、配套和推動系統,並建立起與民間緊密合作的夥伴關係。而更重要的是,環境教育的推動需確保有充裕、穩定和多元來源的經費,以及優質、多元及專業的環教人員與組織機關認證機制。

當美國、日本等先進國早已通過「環境教育法」、亞洲鄰近國家如菲律賓及南韓等也緊追其後,台灣還在等什麼?值此地球日四十週年的關鍵時刻,台灣不能再落於人後,民間團體懇切期盼:「環境教育法」能完美通過,為永續台灣掀新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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