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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08-09-04
活動與研習 : 教育部補助"97年度「活化校園閒置空間總體計畫」-能(資)源教育中心", 歡迎大家提出申請
主旨︰97年度教育部「活化校園閒置空間總體計畫」-「開創閒置空間新生命,營造永續節源新基地」補助案申請說明會暨公告,詳如附件,敬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學校。
說明︰
一、依據民國97年1月2日台環字第0960189637C號令修訂之「教育部補助永續校園局部改造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申請補助對象:全國國民中、小學。
三、計畫申請說明會
(一)97年9月8日星期一15:00~18:00於國立成功大學 建築科技大樓(台南市大學路一號)。
(二)97年9月10日星期三09:00~11:20於國立中正紀念堂演講廳(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四、融入技術支援團隊協同合作
透過鄰近地區技術支援夥伴(由具備本計畫相關專長之大專校院或高職學校師、生團隊組成)之團隊合作,可以充分結合技術所學與實務工作,進行教學資源整合(詳請參閱附件)。
五、「學校技術資源媒合平台」
(http://140.135.10.174/viewforum.php?f=28&sid=40e8df0763cc2c4862f49438c21bd1d0)發布可供之資源、技術諮詢或所需協助之各項需求,幫助學校尋找適合之伙伴,進而有效行銷各校之主體特色,請各校依實際需求自行上網。
六、申請經費及注意事項:本計畫係屬3年期計畫,今年度為第2年計畫,每校每年經費最高補助100萬元(資本門)與10萬元(經常門),申請單位應考量本工程之經費及工程發包與本工程之預定進度之時程,提出97、98年度目標、相關經費、時程之規劃,及接續計畫預計達成之目標,必要時須列舉成本與進度相關之分析資料,整體考量本工程之特殊條件,以供決策參考所需;相關規定,請詳讀附件內容。
七、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97年10月5日止(以寄達日為準,非以郵戳為憑,逾期送達、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請將申請資料一式3份(併附電子檔1份)逕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72號3樓,教育部環保小組收,註明「申請活化校園閒置空間總體計畫」。
八、相關文件資料表格,可至本部環保小組網站(http://www.edu.tw/EDU_WEB/Web/ENVIRONMENTAL/index.php)之最新消息或電子公告處下載。
九、本計畫依據「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
第九條第一項最高補助比率所示:直轄市政府最高補助比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請直轄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提出百分之五十之配合款;縣(市)政府最高補助比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九十,但具鄰避性質之環保設施工程與原住民族重要建設及專案性計畫,不在此限;本專案屬於專案性計畫,不受此限,為全額補助。
十、本計畫依據「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二十條之規定採代收代付方式辦理。
十一、各校經費依本案補助要點及本部相關規定審核編列,各校經費執行經查有不符規定者,即依規定辦理繳回。
十二、備註:
(一)請攜帶公文及說明會議程資料與會,現場不提供資料發放,請自行上網下載。
(二)為響應環保,不提供紙杯與瓶(杯)裝水,請自行準備水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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