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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08-04-24
活動與研習 : 瑞士動物保護新法 所有飼主都須上課

瑞士動物保護新法 所有飼主都須上課

(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日內瓦二十三日專電)瑞士政府今天宣布保護動物的新法令,所有動物飼主和職業上照管、運輸動物的人都必須參加相關課程。


聯邦委員會在新聞稿中指出,「飼主的責任是新動物保護法的核心,飼主必須了解他們的動物的需求,並且知道如何正確照顧動物」。


按這部預定九月一日上路的法令,要養狗的人必須先上二至三堂的初級課程,才可以擁有狗,然後接下來的一年間還要和他們的狗一起接受訓練。

但新法有兩年緩衝期,以待各項課程的設立,同時聯邦獸醫署也已展開一項宣傳計畫,提供人們關於照料各種動物的知識。這部法律先是在二零零五年由國會通過,然後由政府徵詢社會各界意見後,進行細部的修訂。

據新聞網站「瑞士資訊」報導,經濟部長洛伊哈德指出,動物保護的高要求也有利瑞士農業;她說,「消費者認為高品質的產品來自健康及善待動物的飼養方法,這對於產品在國內外的行銷相當重要」。

新法規定,農場動物必須有足夠的活動空間;任何動物都不可被永遠栓著;群居動物,例如天竺鼠、鸚鵡等,不可只單獨飼養一隻,籠子的最低尺寸要求也擴大了。

轉載: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424/5/xvj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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