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輔導案例

2011-12-14
環境教育是否可以每年用一樣的活動來申報?
案號 004 日期 2011-12-14 13:30~15:00
對象類別 政府機關、事業機構環境教育承辦人 對象 宜蘭縣境內環境教育承辦人
地點 宜蘭環保局 輔導人員 顏士雄

環境教育的主題和方式相當多,單位可以將環境教育視為組織學習計畫,選擇全球與地方重視的環境議題。好的活動安排可以長期延續,主題相通,但細節應該會有點不同。環境不斷有新議題,有新的學習素材,相同主題也可以有初階、進階的作法。重要的是,員工從學習安排中,獲得充實的體認,並回饋到工作成效,對單位的認同、地方環境的關懷以及全球的視野。有心就能讓相同的事,產生不同的效用,這也是環境教育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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