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輔導案例

2011-12-14
請環保署統一規定環境教育的權責單位,以統一各機關的對口和權責單位
案號 004 日期 2011-12-14 13:30~15:00
對象類別 政府機關、事業機構環境教育承辦人 對象 宜蘭縣境內環境教育承辦人
地點 宜蘭環保局 輔導人員 蕭瑞棠

環境教育法在中央的主管是環保署,而中央事業目的主管機關也受規範,地方縣市則是地方主管機關。環境教育的權責單位,基本上在中央與地方各有所屬,但重要的是做到縱向落實與橫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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