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輔導行程

2013-03-29
花蓮縣戶外環境教育資源的應用與夥伴合作案例分享
場次 102年第1場 日期 2013-03-29 09:00~11:00
對象 境內機關、機構、學校環境教育承辦人 地點 花蓮縣環境永續教育中心 集賢館
輔導委員 梁明煌副教授(東華大學環境學院)

研習大綱

1.環境教育法對地方政府的環境教育責任規範

2.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意義與相關法規

3.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申請書應備資料

4.花蓮縣戶外環境教育地點資產的潛力

5.花蓮縣後續可以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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