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輔導案例

2012-03-06
請環保局對學校、機關定期辦理研習,讓各單位能同時由8-10位人員參加,以免部分單位,不重視或業務未能合作,只由承辦人獨立辦理。
案號 014 日期 2012-03-06 14:00~16:00
對象類別 政府機關、事業機構、學校環境教育承辦人 對象 臺中市境內機關、機構、學校環境教育推動人員
地點 臺中市環保局會議室 輔導人員 蕭瑞棠

地方環保局仍會繼續辦理相關研習,環保署也持續辦理種子人員研習。任何業務都需要單位內人員合作辦理,環境教育尤其需要如此,方能整合成員需求及資源有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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