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輔導案例

2012-03-06
主講者是同事,可否登記環境教育時數?
案號 014 日期 2012-03-06 14:00~16:00
對象類別 政府機關、事業機構、學校環境教育承辦人 對象 臺中市境內機關、機構、學校環境教育推動人員
地點 臺中市環保局會議室 輔導人員 蕭瑞棠

申報系統對於講師與學員的認定,會就學員部分進行成果統計,講師部分不能同時是學員。該講師可成為另一場課程與活動的學員,也能取得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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